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8日至12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无为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1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落实“逢会必学”“第一议题”制度。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制定了《中共无为市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市住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二是丰富学习内容。结合主题教育,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国家安全观等重要思想;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巡视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三是开展交流研讨。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下功夫”“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开展交流研讨,自市委巡察以来共开展8次;此外还开展了党组负责人讲纪律党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宣讲、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等活动。
2.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制定学习方案。制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方案,并将其作为“三会一课”学习重点;二是完善学习制度。制定机关学习制度,将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2024年度,党组中心组开展学习16次,机关党委开展学习12次。
3.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一是加强学习落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指导各支部落实;二是制定计划方案。各支部制定了2024年主题党日计划表、“三会一课”计划表,结合主题党日计划,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二是部署优化举措。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十做到”“十严禁”事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严禁增加企业负担;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无为市住建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示单》;加强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化管理。合并简化相关部门审批事项,形成高质量的“全市一单”;提升建设项目开工效率。印发了《无为市关于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通知》,探索实施“基础”和“主体”两个阶段核发施工许可,助力各类项目早开工建设、早投产达效;提高监管和验收效率。完善基于工程风险的分类监管机制,实行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推行竣工联合验收一个标准、一套人马、一次办结“三个一”制度,实现竣工即拿不动产证。
5.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原“无城污水管理处”和原“城市防洪排涝管理处”两处机构已于2024年1月19日搬入新办公场所合署办公,并通过安装考勤机、监督检查等方式强化效能建设。
6.坚持“人民城市”建设理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开展《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学习活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与行动;二是做好谋划工作。会同发改部门提请市领导组织召开项目谋划培训专题会议,动态更新项目库,目前已谋划2025年及十五五期间政府投资项目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公路、铁路、文化旅游、教育、医疗等20领域;三是缓解停车难题。我市推进的智慧停车项目在城区施画、修复路侧公共停车位共4230个;2024年规划新建前新街、无开路停车场目前已投入使用,同时在城区主干道建设城市三级诱导屏,通过“停车大数据平台系统+人工现场管理”模式,缓解老城区停车难题;四是畅通城市路网。开展“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行动。完成纬七路、军二路断头路建设任务,推进大润发规划支路、熙宁路项目建设;推进道路白改黑。全市拟改建的28条道路,目前已全部改建完成;五是促进水质提升。无城水环境治理二期项目正在加紧施工,纵一河综合治理已完工,水质得到显著提升;对排水管网进行整治,严查严管排污情况,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强化宣传力度,鼓励群众共同监督;六是加强建设调度。按照人民城市建设三级调度机制,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2024年组织召开重点项目调度会14次,解决了11个问题。
7.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风险研判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开展研讨,组织并指导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层分类开展相关工作培训,全面强化住建系统防范风险意识。
8.加强信访工作。一是坚定工作原则。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和人民群众工作等相关内容,不断推进信访工作;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无为市住建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信访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时间结点,不断推进信访矛盾化解;三是提升工作水平。2024年组织参加信访工作培训2次,提升工作人员专业化素质和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四是加强工作调度。开展信访调度会,群策群力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五是物业整治提升。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整治提升行动,印发《无为市开展“党建引领 物业无忧”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开展城市社区网格重新划定和“多网合一”工作,稳步推进住宅小区(网格)党支部组建或调整工作;打造“党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完成业委会组建全覆盖的目标;发挥“业主自治”作用,业委会主动参与小区环境提升工作;六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市住建局建设工程相关投诉处理意见》、《无为市排水管理中心相关信访投诉流程》、《无为中燃投诉管理制度》、《无为市征收办信访工作化解方案(试行)》等文件制度,加强信访投诉化解力度,进一步规范信访相关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抓好党风廉政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了6次全局重点工作会议等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教育或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传达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印发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在局重点会议上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10.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一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开展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报告1次;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建工作轻落实、轻考核、轻问责现象;二是开展党建述职评议。2024年开展1次党建述职评议,坚持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召开党建工作分析调度会;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制定了对应的防控措施。
11.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检查。制定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廉政风险点清单,加强党纪法规、廉政教育等学习,提高廉政意识。重新修订印发了《无为市住建局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办事流程机制,加强人员管理。
12.加强人员管理。一是强化学习管理。召开了住建系统组织人事会议,学习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二是统筹考核工作。制定《无为市住建局年度考核方案》,对全体职工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岗位职级晋升、干部调整等重要依据,切实转变各单位(股室)的工作作风。在局机关、局属各单位重新安装了考勤打卡机,由局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在新修定的《无为市住建局机关管理制度》中,明确了考勤打卡、效能建设等方面规定,考勤情况上报派驻纪检监察组,确保职工在岗在位在状态。
13.明确标底审核主责。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新的代管协议,明确建设单位、市造价中心和造价咨询机构三方的具体工作职责;二是推进编制和审核工作。出台《无为市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服务单位考核实施细则》、《无为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清单编审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量清单质量水平,加快造价审核工作推进;三是建立审核结果反馈确认制度。造价中心组织召开项目定审会议,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共同出席,会议上将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形成《无为市建设工程审核业务会议记录》,由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签字确认,最后出具的项目审核意见书成果文件由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四是落实重新送审制度。在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过程中,对存在的图纸不完整、清单编制不合理、未按规范计取、漏项较多、超概、超送审价等编制质量低下的项目进行退审处理,并要求重新送审;五是完善分级分类审核模式。造价中心对于一般工程采取“一编一审一备案”模式,对于5000万元以上及复杂项目采取“一编二审一备案”或多家机构联审模式,以提高审核的进度和准确性。
14.加强对造价工程师的监管。根据《无为市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服务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严格按细则落实,严把“人证合一、签章统一”的规定。
15.严把标底审核。根据《无为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清单编制质量过于低下的项目采取退审措施,调整后重新送审,基本杜绝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审核结果超送审价的现象。
16.加大审核费用收取力度。市住建局已对欠费部门发放催交通知书,并在代管协议中明确了向财政专户交费的时间。
17.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一是组织法治学习。常态化开展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法治讲座,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共开展2次全局法治讲座活动;二是开展普法宣传。聘请法律顾问开展了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的法治讲座,并邀请物业服务企业等参加讲座,有效提高了守法意识和执法能力;三是落实执法制度。按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流程及方式。
18.规范行政审批办证。一是完善审批制度规范。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指南》,规范发放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中职责;明确施工许可证核发相关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由行政审批股核发施工许可证;二是加强审批服务监督。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办理已列入芜湖市营商环境考核细则,接受住建领域内部监管;同时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对施工许可等信息及时公开,积极接受公众监督。
19.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提高专业素质。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确保执法人员能够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二是加强检查工作。由住建局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对住建局的在建工程进行巡查,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监督检查(巡查)工作的实效性;三是明确执法职责。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衔接规范(试行)》履职尽责;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把握自由裁量行为的工作准则,按照具体处罚的统一标准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20.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对进度落后的项目及时调度,解决问题,加快施工速度;对城排处2号泵站、同心路等绿化问题,已完成补植;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印发了《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21.严格财务支出。一是组织财会培训。开展业务培训会,提高业务水平,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开展内审工作。制定五年(2023-2027年)内审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对财政独立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确保审计监督全覆盖;同时完善《无为市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局机关财务审核流程,并严格执行,对局属单位、局机关、记账公司三方审核的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化管理。
22.规范财务报销。组织学习《无为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强化票据的合规性检查,完善审核流程,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做好各项工作,防范大额资金运行风险;严格要求相关费用支出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制定并完善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财务活动符合规定,杜绝私设小金库、虚列费用等违规行为。
23.规范财务管理。一是制定财务制度。按照2023年无为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文件等最新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充实财务人员。招录的专业会计人员已到岗到位,财务力量得到有效的充实;三是规范财务审批。根据《无为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代理会计核算工作实施方案》,局系统财务账套已分批逐步纳入专业财务公司统一记账审核票据,使财务报销审批更加严谨合规;四是加强财务工作。在财政局调研情况基础上,我局统筹研究分析,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并入局机关统一核算。由财务公司按照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分部门记账,完善了我局财务管理工作,使我局账套设置更加合理清晰,便于登记和备查存档。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4.规范党组会议程序。一是强化程序标准。已通过党组中心组、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重点强调了党组会召开频率及议研究讨论事项;二是规范程序执行。制定了《无为市住建局会议制度》,规定了局党组会召开频率、研究事项等。
25.抓实基层组织生活。一是完善制度规范。完善了《无为市住建局党内相关制度》,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二是加强学习研讨。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党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机关党委会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同步指导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学习研讨。
26.规范党费收缴、发展培养党员。一是规范党费收缴。机关党委按照标准指导党费收缴,同时组织学习党费收缴标准,制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表,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收缴;在《无为市住建局党内相关制度》中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进行明确规定,并印发给各支部贯彻执行。由机关党委牵头,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测算收缴工作,做到一年一测算,目前已完成2025年党费测算工作;二是开展党务培训。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会,并将党费收缴和党员发展作为培训重点内容;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对党员后备力量队伍建设的重视,加强干部职工对党的理论知识学习,积极引导其向党组织靠拢,充实党员后备力量;四是压实主体责任。各支部书记把党员发展落实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与成效,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27.督查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市住建局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明确各班子成员所联系的支部,要求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每年听取所联系支部书记的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每年在所联系党支部讲党课,积极参加所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根据《无为市住建局党内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局分管负责人联系老干支部,并对组织涣散的困难企业支部,局机关安排专人协助指导开展党建有关工作。
28.规范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一是加强规范学习。通过党组会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人事任免事项讨论过程进行了规范;二是提高工作认识。召开了住建系统组织人事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组织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组织工作能力;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根据《无为市住建局会议制度》,规范了会议流程,加强会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9.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明确选拔流程。召开住建系统组织人事会议,学习了《无为市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需由局党组研究,并由局党组抽调人选成立考察组,按规定落实选拔任用工作,动议、人选考察对象确定、考察情况等流程均需报局党组研究;二是加强制度规范。修订《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规定了人事任免有关内容。
30.计划中层干部交流轮岗。一是开展轮岗工作。已对行政审批股副股长进行轮岗,并要求做好传帮带工作,按时交接工作,确保行政审批股工作正常推进,目前行政审批股人员已配齐,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高;二是做好轮岗准备。正在培养财务工作人才,对相关人员进一步传帮带;三是开展人事调研。制定2024年度市住建局干部交流轮岗计划,局党组开展了人事工作专题调研。
31.规范人员管理。一是制定人才培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干部职工优势,根据专业、职称、特长等,统筹使用人员,安排人员在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学习锻炼,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管理、考核;二是在《无为市住建局机关管理制度》,对人员考勤、请假等情况做了明确规定,确保“在编在岗在状态”。
32.统筹岗职安排。一是开展人事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制定人才管理制度,根据单位性质、职责以及人员专业、职称等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合理利用人员,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做到“人岗相符”;三是根据单位职责和岗位性质招录相应专业人员。
33.统筹股级干部配备。排查全局股级干部配备情况,我局机关股室7个,核定股级职数共7名,局属单位12个,核定股级职数38名,目前我局机关股级干部7名,局属单位股级干部32名,未发现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的情况。
34.严肃执法培训。一是开展执法培训。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芜湖市住建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住建领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报名的通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工作;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印发《无为市住建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对培训对象、培训类型、往返时间、实施管理、审批报备、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督促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遵照执行;三是加强审批报备。按照《无为市住建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要求,对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地点进行严格审核,经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进行报备,未经审批报备参加外出培训的不予报销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诫勉直至纪律处分等。
35.落实考勤制度。一是明确考勤制度。在《无为市住建局机关管理制度》中,对考勤打卡时间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所有考勤人员通过人脸识别打卡,且在实际工作单位打卡;二是加强考勤监督。在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更新考勤打卡机,由局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并定期将打卡情况上报派驻纪检组。
36.加强车辆监管。一是规范租车管理。制定《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暂行管理办法》,加强车辆管理和监管工作,提高局属各单位责任意识,明确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用车第一责任人,严格用车申请审批流程、要求签订驾驶承诺书;二是加强规范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关于无为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试行)》,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财务审核,在标准范围之内租用车辆;三是强化检查监督。局机关和派驻纪检组对各单位租车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局党组,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37.加大对局属二级机构资金管理力度。一是健全财务制度。按照无为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文件等最新相关文件要求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已完成对我局所属四个二级单位的内审工作,并出具内审报告;二是优化记账形式。根据《无为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代理会计核算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我局系统财务账套已分批逐步纳入专业财务公司统一记账,并签署了委托代理会计核算协议;二是加强审核监督。采用单位内部审核、局机关审核岗审核、记账公司审核的审核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审查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资金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的运行,尤其关注重点领域,对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财务事项进行严格按照规定全程把控;三是分步开展审计。研究制定无为市住建局内审工作计划,并在五年内(2023-2027年)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对下属财政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确保审计监督全覆盖。
38.科学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一是加强学习管理。学习《中共无为市委常委会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要求重大事项务必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二是明确研究事项。在《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需经局党组研究,并在住建局会议制度中规定了局党组会上会议题格式、流程等。
四、落实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9.加快问题整改。根据审计部门要求,已将账套全部结转清理完毕,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40.加强公房管理工作。一是开展欠租追缴。将长期欠租户纳入住房保障严重失信名单,开展租金追缴等工作;二是加快公房处置。蜀山镇21处直管公房、陡沟镇1处直管公房已移交,对无城规划区内直管公房暂不移交的,将实行挂网拍租;三是加强公房管理。根据《无为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无为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直管公房的管理。
41.统筹办公用房,加强财务管理。一是落实办公场所。部分局属单位正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办公地点,搬离后移交现有办公场所;二是完善财务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与代账公司相互协作、同时把关,严格按照要求提供账务凭证记录等,确保了财务制度运行的有效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开展财务培训。加强学习交流,全面提升业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2538296;邮政信箱金塔路住建大厦无为市住建局办公室;电子邮箱wwszjj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