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墩镇纪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实现动态化、精准化监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该镇成立了由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和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三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三资”部门负责日常组协调工作,确保监管措施有效落地。镇纪委每月对履职纪录进行抽查,并及时给予指导,确保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落实举报制度。该镇纪委注重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三是严格日常核查。该镇纪委联合镇“三资”中心、镇财政所对村委会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收入票证进行清查,重点审查了收入的全面性和支出的合规性及真实性;通过审核镇“三资”帐户银行流水情况,核查相关收入是否全额入账、是否有违规收入等情况;针对项目资金闲置、项目合同签订执行不规范等问题,积极发挥预警功能,督促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