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为市民政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2-07 08:31    来源:无为市纪检监察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3日至6月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无为市民政局进行了巡察。7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们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得不实,对省市委工作要求执行不到位方面

1.落实上级批示要求不够有力,贯彻省市委文件不到位

(1)针对“党组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不够。市民政局实施上级决策部署遇到阻力时,缺乏迎难而上的精气神,推动落地见效不够有力。在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上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未能达到2020年全市敬老院公建民营率需达90%以上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市28家公办养老机构,只有7家落实了公建民营”的问题。根据本地养老市场的需求和养老资源的整合优势,科学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行。2023年又积极推动9家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总共推动18家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提高了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老年人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针对“工作重部署轻落实。2022年7月,根据芜湖市委书记单向前同志在督导调研皖南土墩墓群时的要求,市民政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开展了‘移风易俗教育,树立厚养薄葬的新风尚’专项活动。但此项活动市民政局只限于部署,在活动中无检查督导、活动后无总结,乡镇也未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举动”的问题。2023年利用清明、冬至等重点祭祀节日,联合市文明办多次发出《文明祭祀倡议书》,呼吁市民不在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提倡敬献花圈、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开展集体公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倡导文明祭祀、丧事俭办、厚养薄葬、勤俭节约的社会新风尚。通过镇、村(社区)张贴标语、发放传单、使用乡村大喇叭、出动宣传车等手段,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教育,为推进厚养薄葬、移风易俗营造浓厚氛围,活动过程中进行检查督导并总结。

(3)针对“执行上级文件不彻底。《芜湖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到2022年底全市助餐点全部对外开放。当前,我市已实现助餐点建设全覆盖,但走访发现部分老年助餐点仍存在未对外开放情况,无城镇文景社区老年大学助餐点大门紧锁,室内设施落满灰尘;洪巷镇洪巷社区、旗杆村老年助餐点内冰箱、消毒柜等设施均未使用”的问题。一是通过部门联合检查,助餐点有效运转。我局联合市监、财政、消防等部门对老年食堂(助餐点)开展督查,对一些村级助餐点大门紧锁的现象要求立行立改,构筑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老年助餐点健康发展,持续正常运转。目前无城镇文景社区老年大学助餐点已经正常对外开放,洪巷镇洪巷社区、旗杆村老年助餐点内冰箱、消毒柜等设施均已正常使用。二是加强助餐宣传,知晓率有效提升。多方位、多角度、多阵地开展助餐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点带面,扩大助餐服务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助老、爱老氛围。截至目前我市共服务就餐人次超20万人次。三是发挥考核作用,运营有效持续。出台《无为市老年助餐服务运营考核评估工作方案》,根据助餐服务环境、服务人次、服务满意度等对运营满6个月以上的助餐点进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运营补贴,有效提升助餐点积极性,促使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2.基本社会保障中人均补差水平低,监管力量捉襟见肘

(4)针对“低保人均补差水平较低。对习近平总书记‘要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 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指示落实不全面,主要依赖财政资金扶持,忽略社会力量参与补充”的问题。一是印发了《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文件。二是积极向省厅争取,8月8日,民政局局长汪为东、副局长陈永柱赴省厅汇报,积极争取省厅支持。与财政局多次对接沟通,确定提标事项。三是6月2日召开业务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社区慈善基金建设。                                                                                                     

(5)针对“抽查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2023年9月19日,带领赫店镇、严桥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赴弋江区交流学习,提高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二是2023年7月,增加核对中心人员,充实人员力量。三是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将开展监督指导时发现的问题在系统内通报(7-8月监督指导未发现问题)。四是积极与财政局沟通协商,列出下年度购买服务预算,与有核查业务资质的公司联系,计划分镇分批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救助核查。                                       

3.社会养老软硬件设施薄弱,医养结合有差距

(6)针对“养老机构升级改造工程决算审计进度缓慢。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无为市公办养老机构升级改造计划》要求,2022年9月份第一批9家公办养老机构要完成升级改造,巡察走访时发现,该项工程完成审计决算的只有1家,其余8家均未完成审计,十里墩镇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室内桌椅及相关文体娱乐设施均未安装”的问题。目前我市第一批9家公办养老机构已完成升级改造,9家通过审计。十里墩镇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已按照活动中心相关要求配备桌椅和健身器材供老人休闲娱乐使用。第二批升级改造的养老机构升级改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改造后的敬老院无论从环境还是硬件设备设施以及安全性都有了大大提升,进一步提升了入住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7)针对“高端养老服务缺失。当前,我市养老服务总体尚处于‘保基本、兜底线’的低端供给水平,大部分养老机构仅提供吃、住和日常照顾等最基本服务,不能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缺乏医养、康养等高端化综合化养老服务” 的问题。与发改委对接申报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库,拟将东门福利院打造成高端养老院,发展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养老服务供给。通过参加省第七届中医药健康养生与养老发展高峰论坛及博览,宣传本地地域优势吸引外地有资金、有团队、有技术、有经验的养老企业进驻。

(8)针对“空床率较高。公办养老机构缺乏专业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管理人员多为村干部达龄转任,护理人员平均年龄偏大,持证上岗率低,服务水平与群众期盼有较大差距,农村老人宁愿居家养老,也不去养老机构,致使部分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较高,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的问题。通过发放社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减免税收等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发展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合作、租赁、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的经营管理,在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升级改造的同时推动公建民营,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定期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根据老人需求和健康状况,更新设施设备,提高服务质量。

4.深化移风易俗观念宣传引导欠缺,殡葬领域改革进展迟缓

(9)针对“宣传引导不够有力。对殡葬领域改革的重要性宣传泛化,未能积极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等新风,未能有效破除群众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观念,农村群众依然 习惯于在自家自留地选址建墓,导致农村公益性公墓入墓率低,全市年死亡人数为8000人左右,入墓数只有1200左右”的问题。一是积极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等新风尚,通过开展示范活动、讲座等方式,引导公众改变传统观念,提倡环境友好型的殡葬方式。二是已出台《无为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服务管理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分三年三批次对无为市20镇公益性公墓进行提升改造,提高公墓服务质量,改善公墓环境,提高入墓率。三是要求各镇每月10号和月底前报送一次公墓改造进度,现已进行整改。

(10)针对“遗体火化率统计有误差。市民政局每年年初均按各乡镇户籍人口×6%测算出各乡镇的死亡人数,全年达到测算值,火化率视同100%,因此只要在殡管所火化人数达到序时进度的乡镇一般不会再上报在外死亡人员数,造成60%以上的乡镇有未报、漏报死亡人数现象,遗体火化率100%与真实情况有出入”的问题。督促各镇摸排在外死亡火化人数,每月10号之前上报本镇户籍的死亡火化人数(包括在外死亡),由民政局汇总测算遗体火化率,确保统计的准确性。现已完成整改。

5.意识形态相关制度落实不深不透

(11)针对“市民政局虽建立意识形态相关制度,但制度落实情况仅见零散图片,并未系统整理展示管理结果和情况,未能展示完整制度管理链条。2019年以来,将意识形态纳入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核制度内,但无意识形态相关的具体评分记录和检查反馈,也无后期整改反馈。2021年虽按意识形态风险防范相关制度建立风险点台账,但并无风险防范等情况排查过程及结果,也无排查后的整改反馈”的问题。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龙头,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民主生活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每月定期开展“三重”工作调度,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每季度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并通报;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8月1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三是8月1日,与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局党组定期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局通报。四是对照意识形态风险点台账开展摸排,经摸排未发现意识形态风险点。

(二) 重点领域乱象整治不彻底,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方面

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

(12)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市民政局党组未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要求,2019年以来,未召开过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也未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责任清单”的问题。一是6月8日,中心组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二是8月24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三是2021年9月30日,关于印发《无为市民政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认真梳理了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主体责任。

(13)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市民政局班子成员未能建立健全各自分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主体责任未能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尤其对殡管所、太平山公墓等2个二级机构长期不据实发放津补贴毫无察觉,没有日常谈心谈话提醒下属”的问题。一是2021年9月30日,关于印发《无为市民政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建立健全了党组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在各自分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二是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股室和局属单位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三是6月15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分析了党风廉政新形势,研究了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7.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

(14)针对“重点监督不突出。派驻纪检组没有突出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上轮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就建议纪检组要加强对市民政局二级机构的财务监督,2021年民政局对3个二级机构进行了内审,但纪检组未能及时跟踪监督掌握具体情况”的问题。一是明确监督重点。结合市民政局实际情况,将低保救助工作作为监督重点,多次对低保救助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并对下属二级机构市救助站的业务工作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二是开展专项监督。将社会救助领域“微腐败”问题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小金库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15)针对“日常监督不全面。派驻纪检组对市民政局缺乏全方位、常态化的日常监督,用检查代替日常监督多,对‘三重一大’事项常态跟踪监督少,尤其是参加研究重大事项的党组会较少,2019年以来市民政局共开展70次党组会,派驻纪检组仅参加1次”的问题。一是强化日常政治监督。开展常态化政治监督,督促市民政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力度,2023年以来已参加11次市民政局党组会议。二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2023年6月15日,市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同时,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读本、文件精神解读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强化民政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8.“为民服务”实事未办实

(16)针对“助餐点布局不合理。为民服务理念树得不牢,助餐点建设工作不细致,制定规划缺乏基层调研环节,部分助餐点建在村部或养老机构内部,远离群众集 中居住区域,导致部分助餐点无人问津”的问题。优化助餐点点位设置,加强政策宣传。我局综合考虑区域位置、人员流动、安全保障等因素以及运营情况,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点位设置,同时配备助餐服务地图,各镇老年助餐点位置、联系方式一目了然,促使闲置资源得到合理使用。

(17)针对“助餐点管理不规范。走访中发现,东悦府助餐点对就餐人员没采取刷卡方式,就餐人数及就餐人员名单由经营者自行填报,随意性较大。同时该就餐点液化气罐、输气管与明火点距离较近,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局立即对东悦府助餐点进行整改,联合市监、消防等部门对东悦府助餐点进行现场走访并统一发放芜湖市人脸识别智慧化结算设备,7月该助餐点退出助餐服务,将人脸识别设备归还我局。9月福渡镇上报我局该助餐点拟退出助餐服务,我局已将名单收集上报芜湖市。

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18)针对“超标准接待禁而未绝。太平山陵园超标招待外地供应商,2020年9月杭州杏业公司来客6人,陵园陪客3人,招待费共计1480元,招待标准达到了每人165元”的问题。一是7月30日对太平山陵园主任姜建业进行了约谈。二是认真学习《无为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调整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餐接待标准,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

10.工程项目建设及招投标管理混乱

(19)针对“标后管理不严格。太平山陵园墓穴石材采购项目招投标后,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延中标后也没有完全履行合同,陵园对两次违约行为均没 有按照合同进行处罚”的问题。太平山陵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无为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在今后招标及采购过程中严格遵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市采购有关政策文件,杜绝违规采购现象发生,并对在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招标及验收。

(20)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殡管所守灵厅和丧户休息厅两个建设项目验收手续不规范,无验收组、无验收方案、无设计监理单位签章,且工程结算无审计,以合同价结算。”的问题。一是对殡管所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殡管所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无为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在今后招标及采购过程中严格遵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市采购有关政策文件,杜绝违规采购现象发生,并对正在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招标及验收。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有差距,基层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不高。

11.党的组织建设抓的不牢

(21)针对“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敷衍应付。查阅殡管所党建资料发现,该所党支部为应付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竟然从网上抄袭了《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实施方案》,既与其党组织设置明显不符,且方案中也无具体方法步骤”的问题。一是8月23日,组织召开党建业务专题培训会,对“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员日常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业务知识进行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党务工作者对党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升了党务工作者的党建业务水平。二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局属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22)针对“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局党组对二级机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指导要求不够,下级党组织对于‘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一般仅限于完成规定动作,至于实际效果、参会率等方面关注较少。社会福利院党支部学习方式单一,只限于书记领学;殡管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到会率多数均在50%左右”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无为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三会一课”制度重新部署要求,局党委不定期对各支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有效载体。二是6月29日参观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7月14日、9月28日,走访困难帮扶对象,仔细查看了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为群众做实事,切实增强党建活动实际效果。三是殡管所支部强化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合理安排学习时间,解决学习时间与工作时间相冲突矛盾,确保参会的党员到会率。四是丰富学习形式,福利院支部开展自我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提高理论素养;坚持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组织参观烈士陵园、七师纪念馆等,开展“走亲戚”等志愿服务等活动,切实增强党建活动实际效果。

(23)针对“组织设置不规范。社会福利院支部仅有6名党员,却设置了3名支委;殡管所支部共有23名党员,却一直未设党小组”的问题。一是8月23日,召开党建业务专题培训会中,重点突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学习培训,规范基层党组织架构,合理配备设置。二是是福利院支部实际党员11名,退休党员5名,2021年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福利院支部支委设置为三名。三是殡管所党组织下设两个党小组,党小组长由任俊保和冯居明两同志分别担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2.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24)针对“民政局党组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出现程序倒置、全程记实不全面及非党组成员参会情况。2022年3月、2023年2月两次选拔任用6名中层干部,都是党组研究后才开展推荐、考察、测评等程序;两次党组会研究干部任免议题时,均未记录参会人员逐一发言表态情况;2022年3月11 日研究人事议题会议有非党组成员参加”的问题。一是8月31日,党组会议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二是在5月、6月、8月三次选拔任用4名中层干部中,严格按照《无为市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规程(试行)》办事,酝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研究讨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记载清晰,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

13.巡察、审计问题整改顽固反复

(25)针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市殡管所污染治理矛盾突出,要求积极妥善解决火化排烟污染问题,推动解决历史遗留矛盾。但截止目前,殡管所未能提供出环保治理方案和环保部门的检测报告等关键性整改材料”的问题。一是党组书记、局长赵昌春带队一行赴常州市(溧阳市、武进区)、苏州市考察学习,11月29日赴南陵县考察学习,12月6日赴庐江县考察学习,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其中含殡仪馆环保问题整改方案),已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书面汇报,拟于2024年启动相关工作。二是殡管所由于历史问题,场地面积小,无法安装环保排污系统,无法解决污染排烟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殡管所根据局主要领导带队外出考察学习的成果,制定了环保治理方案,计划对馆内疫情期间已建好的钢构房屋进行改造,将火化间焚烧炉移至此处再新上环保设备,同时将馆内改造一下。三是殡管所积极与平安村委会沟通做好周边村民思想工作,化解污染引发的矛盾,并主动向民政局党组及市政府报告,推动火化设备改造,提高硬件设施建设,从而彻底解决火化排烟污染问题。

(26)针对“整改成效不实。审计报告要求对5处未充分利用的养老用房进行盘活,民政局整改报告反映有2处用房投入使用,3处正在规划中并计划2022年内投入使用。但巡察走访时发现,在去年年底要投入使用的3 处养老房与整改报告有较大出入,其中东方明珠和翡翠公园老年助餐点并未建设,钻石湾养老综合体尚在建设”的问题。目前我局共验收9处养老用房(其中润峰*森林湾养老用房为今年7月份新验收,周边配套不完善,暂时不具备条件启用),8处移交城投公司,已经启用6处养老用房,钻石湾养老综合体已投入使用,建立了市级养老服务中心,搭建了“互联网+养老”综合养老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智慧化养老平台对老人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养老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6367606;邮政信箱;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