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芜湖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0日,芜湖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向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巡察整改
一是坚持强化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班子发挥头雁效应,主动认领问题,带领分管部门对反馈问题全盘接受、查找问题症结原因,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分类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实效。
二是坚持细化整改,推动任务落实。召开党组会对反馈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举措和整改时限。院党组还先后通过党组会议、院务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调度会等方式,不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通过定期调度巡察整改进展,协调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确保整改不停步、推进不止步。
三是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立足标本兼治,努力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建制、边巩固,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果上升为制度机制,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先后制定和完善《中共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15项。着力构建务实管用、源头防范、巩固成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以制度机制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
四是坚持高位推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最主要政治任务来落实,多次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对巡察反馈的2名班子成员问题亲自谈话提醒,对5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严格标准要求,抓实抓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新时代检察工作决策部署尚存差距,对为人民司法理念理解不够深刻
1.针对“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存在不足”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性不够高”问题。一是从2月份开始,开展“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专项行动,着力提升干警政治执行能力。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讲座,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举办政治轮训暨能力提升班,全院72名干警参加了轮训;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支部党员学习任务清单,发布相关学习提示单5次,各支部党小组共计开展集中学习30次,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加强理论武装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三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四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纳入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任务清单,中心组组织学习2次,支部党小组学习12次。有效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拓展学习方式,开展“学习之星”评选,评选院内“学习之星”3名,并有2名干警获得芜湖市级表彰的“学习之星”荣誉称号,确保学习见成效;四是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纳入中心组学习任务,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集中学习1次,支部党小组共集中学习3次,达到在学习中补短板,在工作中验成效的学习目的;五是修改完善后的《中共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自整改以来召开的6次党组会上均开展了“第一议题”学习。并在每次学习前将学习主题、内容和形式告知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既谈心得体会,又论落实思路,充分发挥“第一议题”制度优势。
(2)针对“中心组学习重痕迹轻实效”问题。一是改变部分中心组成员为学习而学习的思想,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个人分管工作开展交流研讨5次。中心组成员指导干警撰写的《检察委员会议案质效提升路径分析》登载2023年《安徽检察》第1期,《溯源治理与乡村振兴关系研究》成功申报芜湖市法学会2023年度课题,进一步促进了交流研讨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二是修改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中心组学习缺席请假程序和会议记录,严格按照实际到会人员“签名”,有效提高了实际参学率,今年以来,中心组实际参学率均为90%以上。
2. “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3)针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中共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了《党组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清单》以及《党组会议制度》等,明确了党组会议的召集和主持制度以及党组会的11项议事范围;二是修改完善了《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须经检察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类型10项,现党组会上研究决定的事项未有在检察长办公会重复讨论的情况;三是建立党组会议题审签程序,现所有议题均由党组书记审签后再上党组会,确保会议研究事项制度化、规范化;四是政治部持续落实专人即政治部副主任参与党组会记录,非党员不再安排参与党组会记录,并规范会议记录保管、查阅手续。
(4)针对“班子担当精神不足”问题。一是在4月14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5名班子成员均围绕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等方面深刻检视自身存在的19个问题,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和接受班子其他成员批评,增强了班子成员之间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落实议题审签程序“精选”议题,进一步严控党组会次数,截至2023年8月,今年共召开党组会12次,与2021年同期(33次)相比减少63.6%,与2022年同期(17次)相比减少30%。
(5)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制定《中共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12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4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4项以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3项,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程序,明确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职责以及议事范围,规定资金使用支出超过10万元的上党组会,超过3万元不足10万元的上检察长办公会。二是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今年以来,12次党组会和2次检察长办公会都坚持做到民主决策,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原则;三是驻院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大监督力度,共计监督“三重一大”事项37项,进一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6)针对“领导带头作用发挥不好”问题。一是检察长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针对班子成员谈心谈话5人次,谈心谈话不走过场,谈出成效,进一步增强了班子凝聚力;二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收集针对领导班子和个人的意见建议共41条。5名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意见建议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检视自身在学风、作风、廉洁等方面问题,发挥表率作用; 三是把好质量关,述职述廉报告撰写须充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严格执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由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把关的规定,对未按规定如实报告违纪问题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的2名班子成员谈话提醒。
3.针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差距”问题
(7)针对“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仍需提升”问题。一是各业务部门以部门例会形式开展法律监督业务研讨和学习6次,提高一线办案人员精准监督能力;二是开展法律监督能力提升专业培训。5月24日,邀请2名刑事检察业务专家来院围绕刑事检察办案进行授课。另外,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共有50人次参加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例教学、金融犯罪、毒品犯罪案例教学等培训4次;民事行政检察部门5名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专项培训4次;公益诉讼部门4名干警参加“益心为公”培训等,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刑事检察监督撤案、监督立案数分别位列全市第一、第二,纠正漏捕、纠正漏诉同比上升41%。各项监督数字均保持稳中有进,无一起不当监督案件。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对辖区内17个乡镇司法所开展了社区矫正检察,就发现的问题向无为市司法局、无为市公安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予以整改。加强对无为市看守所进行检察,及时就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予以整改;三是进一步发挥监督工作质效。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针对未及时回复的10份检察建议及时沟通,现均已回复。今年以来,检察建议按期回复率达100%。四是公益诉讼部门在发送检察建议前充分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之前必须勘验核查现场,与行政机关就专业问题进行探讨,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和整改措施的针对性、专业性。同时充分利用好诉前磋商等制度与被建议单位交流沟通,及时跟进检察建议的回复情况,行政机关都采纳检察建议并整改;五是综合业务部牵头成立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每月统计检察建议制发情况。根据检察建议制发情况、存在的问题按季度撰写上报建议问题梳理分析报告2份。
(8)针对“职能发挥有短板”问题。一是公益诉讼部门先后8次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精神。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起诉并判决。持续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开展监督工作,已开展安全生产检察监督、国有财产保护、森林防火等专项活动,及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二是充实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调整安排2名检察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三是办理案件中加大与专业性较强的环保、税务部门沟通,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案件调查中邀请专业人士参与并组织4名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实地学习;四是不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力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无为市市监局、税务局、农业农村局和严桥镇政府等单位联合开展4次普法宣传活动,扩大公益诉讼影响,增强社会各界公益保护意识;五是着力打造精品案例,督促保护千年青檀树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督促整治民营税务违规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长三角案例精选。
(9)针对“司法为民效果欠佳”问题。一是转变办案理念,形成工作合力。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在“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基础上,重新提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业务座谈交流等方式,提高对上述理念的认同;二是当严则严、该宽则宽,依法合理使用不起诉权。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不捕、不诉率;三是针对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开展刑事司法政策培训和学习,加强轻罪治理、司法为民、纠纷化解等领域研究。针对一起申请国家赔偿案,充分释法说理,化解涉检信访隐患。同时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召开检察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审慎把握批捕、起诉条件。
4.针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0)针对“员额制管理有缺失”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员额动态调整,全面加强员额制管理,对因参加遴选、退休离职的3名检察官提请免去检察官职务。对抽调或选派挂职的2名检察官要求在承担抽调或选派任务的同时,参与案件办理工作。对1名借调在政法委扫黑办的检察官联系政法委调回至第五检察部办案;二是综合业务部对入额检察官的办案数量及办案类型等情况在内网实施月通报7次,压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三是综合业务部每月将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通报至分管院领导,对办案数排名靠后的员额检察官由分管院领导在季度考核中建议不予评价“好”等次,从而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四是对未入员额检察官而担任检委会委员的1名干警提请无为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其担任的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11)针对“检察权运行体系不尽完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员额检察官办案数月通报机制压实办案责任制;二是对于不捕、不诉、案件法律适用存在较大分歧以及重大疑难复杂的其他案件,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功能,今年以来,围绕41起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28次,让“独立办案”吸纳“集体智慧”;三是规范处理检察官负责制与检察委员会之间的权责关系,发挥检委会对重大疑难案件的集体决策把关作用,今年以来,共计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8次,研究讨论案件9件,有效强化了案件质量的内部监督;四是刀刃向内,及时依规启动司法责任追究程序,进一步压紧压实司法责任。
(12)针对“检察委员会功能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强化检委会学习,组织9名委员学习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以及《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7次,推动检委会议事议案规范化;二是深刻剖析检察委员会在履职决策能力上存在的不足,形成书面的反思材料1份;三是通过规范业务部门提请、检委办审核等程序规范检委会召开,在会议过程中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检委办制作检委会审议案件情况登记表并报上级院研究室备案。开展检委会委员定期观摩案件庭审并评议7次,提高检委会委员履职能力。
5.针对“落实上级重要部署不够深入”问题
(13)针对“队伍教育整顿实效不明显”问题。一是结合开展“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专项行动,围绕对标提能、交流提能、学习提能、创先提能、比武提能、制度提能、激励提能,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实效;二是立足检察职能,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为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法治服务,已走访6家企业,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进一步优化了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排查涉民营企业家社区矫正对象,形成台账1个,加大对纳入社区矫正对象的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做深做实为民办实事,积极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在第三个民法典宣传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做好普法工作,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开展守护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针对道路安全隐患问题发出20份检察建议书,均已回复并整改到位,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通过行政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办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9件;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干警围绕工作作风、自身履职与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等方面深刻检视自己,深挖自身思想根源,做到刀刃向内;四是紧盯检察核心业务、执法办案、检容风纪以及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检务督察,今年以来,围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通报7次、检察业务数据通报6次、检察听证工作通报6次、日常检风检纪督察通报5次、检察官办案情况通报4次、人民监督员工作通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通报1次,通过检务督察促进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14)针对“清理规范乡镇检察室未落实”问题。一是进一步研究细化了检察室工作制度,明确乡镇检察室6项工作任务;二是明确2名检察室干警参与正常办案和评查案件,目前共计办案37件,案件质量评查121件,同时参与评查政法委信访案件4次5件;三是就乡镇检察室职能转设事宜经层报省院后对我院进行了指导,为进一步落实清理规范乡镇检察室明确思路。
(15)针对“业务建设管理不够严”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定期召开例会加强对检察数据质量工作的学习23次,提高了业务部门干警的思想认识和填报质量;二是各部门采取书记员、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三重核查的办法对业务数据填报情况进行核查,保证应填尽填、填就填对;三是综合业务部加强检察数据质量核查,每周进行案卡核查,每月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问题提示单,对存在案卡错误类型进行提示,对发现案卡错误通报到个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今年以来,共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问题提示单6次,对发现的案卡质量问题均已纠正;四是针对第一检察部多次被通报,4月7日召开部门会议就检察数据质量填报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对检察数据填报问题较多的2名干警由部门负责人开展谈话。
(二)履行“两个责任”有弱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仍有发生
6.针对“落实主体责任和压力传导递减”问题
(16)针对“抓党建带队伍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问题。一是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12项工作举措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以清单式落实检验主体责任成效。坚持抓早抓小,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做到防微杜渐,对违规违纪的干警开展谈话提醒。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针对检察环节廉政风险防范,今年以来,驻院纪检组开展中层干部廉政谈话14人次;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谈话前提前做好“功课”,及时掌握干警思想状况,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51人次。
(17)针对“‘第一责任人’谋划推动不够细”问题。一是6月12日,院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总结分析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存在的问题,谋划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院党组书记指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通过5次谈心谈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通过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持续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工作,大力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三是结合本院实际,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清单共计27项。院检务督察部门运用检务督察方式,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检查,针对执法办案不规范发布案件质量问题通报6次;四是4月20日,再次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专题学习和研讨1次。
(18)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问题。一是4月13日,召开院务会学习“一岗双责”相关制度;各部门先后组织7次集中学习履行“一岗双责”相关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坚持问题导向,运用谈心谈话等方式对部门干警加强教育管理。二是政治部牵头修改平时考核办法,将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平时考核正负面清单,已开展平时考核2次;三是检务督察部门开展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并通报7次,提高中层以上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
(19)针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驻院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分析自办案件情况报告1份。院党组强化主体责任履行,2月24日,召开院务会传达贯彻芜湖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3月9日,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6月21日,邀请驻院纪检组参加,针对15名刑事检察部门干警,院党组书记主持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1次;二是综合业务部按月通报入额检察官办案情况,共计通报7次。
7.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不足”问题
(20)针对“办公用房整改严重迟缓”问题。一是在院务会上学习传达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规定》,中层以上干部共计20人参加了学习,并要求各部门对照进行自查,做到举一反三,今后如有超标情况及时报告,办公室统筹调整。办公室在第一季度完成了办公用房检查工作,形成了现有办公室人员布局表,目前没有超标准办公用房情况;二是建立了当有人员进、退、部门调整时,相应检查办公用房的工作机制。
(21)针对“执行日常工作纪律宽松软”问题。一是强化干警会风会纪意识,每次会议召开前围绕会议要求、会议着装、会场秩序等由承办部门或检务督察部门及时通知提醒,形成常态化督促机制;二是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部门常态化进行检务督察,实行每月通报;三是健全请销假、会风会纪管理工作机制,将无为市人民检察院请销假和考勤管理规定等制度印发全院干警。
8.针对“公用经费支出把控不严”问题
(22)针对“改造维修大小工程有浪费现象”问题。一是办公室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开展了1次学习,9人参加学习,并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提醒节能降排,节约各项开支;二是对需要维修改造事项,进行调研汇总,并经会议研究后,统筹安排。截至目前,改造维修工程费用为零;三是大楼亮化本着节约原则,除确需正常维护和节假日市文明办通知才要求物业公司进行亮化。
9.针对“监督执纪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23)针对“政治监督抓手不牢”问题。一是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联席会议以及驻院纪检组和院党组会商会各1次,驻院纪检组向院党组提出关于进一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加强警示教育活动等意见建议3条;二是驻院纪检组加大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力度,及时开展谈话提醒。
(24)针对“监督责任乏力”问题。一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二是驻院纪检组强化定期学习,每周围绕党章党纪党规等内容至少学习1次;三是驻院纪检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围绕利用好身边人身边事、组织好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好谈心谈话工作等及时监督督促或提醒院党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25)针对“日常监督主动作为不够”问题。一是驻院纪检组强化学习,积极参加纪检监察系统组织的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和培训,今年以来共计开展22次学习,参加培训4次,通过学习和培训,日常监督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针对刑事检察等廉政风险较高的岗位,开展针对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政谈话14人次,在全院干警大会上播放警示教育片2次,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1次。
(三)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格,基层党建工作有待加强
10.针对“执行党建规定要求有偏差”问题
(26)针对“党务检务公开有欠缺”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3月9日,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尘染初心》警示教育片;7月12日,组织30名干警前往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馆开展廉政教育活动;8月23日,组织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25人旁听谢某某受贿案庭审;二是在内网4次转发通报相关违纪违法案例供干警学习;三是编撰近年来身边人身边事典型违纪案例汇编等警示教育资料,4月14日在内网进行了通报,各部门分别组织干警集中学习1次,共计72名干警参加了学习。
(27)针对“组织纪律执行有弱项”问题。一是4月26日,党组会再次组织开展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二是驻院纪检组强化党组会议监督意识,对回避制度未落实的及时提出监督意见,总结分析上半年关于党组会回避制度执行情况材料1份提交院党组。
(28)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仍需提升”问题。一是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中,提醒各部门如实反馈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共征集对领导班子的意见11条,对班子成员的个人意见30条;二是4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5名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制定了9项整改措施;三是落实院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5名院领导分别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2022年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
1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成效不佳”问题
(29)针对“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有力”问题。一是积极请示上级院和地方组织部门,优化班子成员年龄结构;二是持续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成员。
(30)针对“高水平专业人才匮乏”问题。一是制定《无为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教育培训工作实施计划》,支持干警参加省市院等教育培训128人次;二是修订《无为市人民检察院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大力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今年以来,承担办理全市有影响、疑难的案件8件,总结推广办案经验7个。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10人次,其中1名干警以全省第三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和全省唯一“最佳辩手”称号;三是严格执行并落实检察官等级晋升相关规定,政治部组织集中学习1次,4名干警参加了学习,吃透检察官晋升相关文件精神;四是落实关心关爱干警的措施工作规定,今年以来,及时开展慰问干警9人次,部门负责人与干警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51人次。
12.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31)针对“‘党建办’名不副实”问题。一是建立机关党务工作者花名册,明确由党员记录党总支会议记录,负责机关总支党务工作,2022年9月后未出现非党员参加党务工作以及记录总支会议记录现象;二是制定《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责任。
(32)针对“党支部工作重形式轻内容”问题。一是开展院总支和各支部换届选举,积极开展新一届机关党务干部培训。5月份选派2名新任职的党务干部参加市直工委培训;6月16日上午举办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班,各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小组组长共计15人参加培训;二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建立“三会一课”各支部自评和互评的季度检查工作机制,已开展自评1次,互评1次,从而提升各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在“七•一”前开展机关“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系列活动,1个基层党组织、8名党员干警受到表彰。
(33)针对“机关‘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17项党建工作举措,进一步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以党建促业务,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月27日,与无为市税务局联合开展“环保普法、税检同行”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提升检察工作效能,增强企业法治经营意识;7月12日,组织30名党员干警前往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馆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7月18日,与无为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走进高沟镇、姚沟镇等五个沿江乡镇及无为市重点集市,开展“守江河之生态,护渔法之威严”主题党日宣传活动,助推长江流域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7月29日,组织28名干警前往红庙镇新四军七师纪念馆,开展“庆八一,强党性”主题党日活动,邀请新四军历史研究会会长左华为干警现场授课,不断提升干警政治思想领悟力。擦亮“我是先锋”党建品牌,芜湖长安微信公众号5月6日专门予以报道。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无检反邪”办案团队被评为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三、强化结果运用,巩固提升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发力,确保任务全面攻坚到位。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在落细落实整改措施上下功夫。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坚持保持工作的韧劲和力度,确保完成巡察整改的通篇答卷。
二是建章立制,确保成果长效落实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持之以恒巩固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是督促检查,确保纪律常态执行到位。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强化跟踪督办,将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13844;通讯地址: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西路215号;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743389593@qq.com。
中共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