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9月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蜀山镇党委及17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11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们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统筹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不明显方面
1.政治引领作用不充分。
(1)针对统筹社会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蜀山镇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蜀山镇共召开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工作调度会11次;二是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多次下村现场督导疫情防控耕地找回、信访慰问等工作;三是蜀山镇成立了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各村(社区)治保会组成人员等专班工作专班;四是蜀山镇不定期召开多次重点工作推进会。
(2)针对抓基层党建韧性不够的问题。一是按要求完成2022年软弱涣散村整顿工作,提高了仁泉村党组织力量;二是重新选任了百胜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三是利用党建例会对较差村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培训,提高了党建业务人员业务水平。
2.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
(3)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工作开展不实的问题。一是每月向市委宣传部上报“三重”情况表;二是已制定《蜀山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落实蜀山镇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三是每月开展1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风险研判会,目前已开展3次;四是已将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上还有不足的问题。一是组织镇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二是每季度举行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村(社区)定期自行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三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四是在镇重点工作调度会中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5)针对党委发挥意识形态工作“枢纽站”作用不强的问题。一是每半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二是每年向市委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题报告;三是将意识形态纳入到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议题,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研讨。
3.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6)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组织委员对湖东村党建专干、关河村党建专干、杨桥村党建专干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在全镇进行情况通报,要求其村(社区)引以为戒;三是排查了其他村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均按要求开展;四是安排党建指导员赴村指导工作,协助村里开展工作。
4.信访矛盾化解处置不力。
(7)针对信访频次较多的问题。一是排查各类矛盾94件并落实包保责任;二是落实了镇村两级干部接访制度,发挥了人民调解员的作用。
(8)针对疏导稳控力度欠缺的问题。一是化解相关人员和1件涉法涉诉类重点信访事项;二是落实了镇村干部走访帮扶相关人员等四人;三是开展了《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增强了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5.安全风险防范存在短板。
(9)针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问题。一是湖东村已完成四明路接口不平整修缮;二是英博中学与二军路交口人、车流高峰期,协调交警队在人流高峰期加强交通疏导;三是蜀山社区已完成两处下水道窖井盖板整改;四是加强路长制、交通安全学习宣传,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0)针对落实教育“双减政策”不实的问题。一是中心校召开办公室会议和中小学校长会议,各中小学召开教师会议,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书,“双减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整顿,已停办;三是学生上下学交通状况大有改观,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6.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不力。
(11)针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对黄姑社区和湖东村乡村振兴专干进行约谈;二是已对原帮扶联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调整帮扶联系人;三是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已加强各村(社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镇工作站已不定期对各村(社区)户内业务资料进行督导。
(12)针对项目带动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已将石岗村茶叶种植基地向农业农村局申请报废处理;二是已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茶叶加工厂房机械设备问题;三是已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帮助关河村申请食品安全认证,尽快发挥平台效应,四是在全镇范围内对扶贫资产进行摸排,未发现其他闲置资产。
7.污染防治管控乏力。
(13)针对河道杂物清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五里长河水葫芦、菱角已经清理完毕;二是西河取水口杂草杂物已完成清理;三是加油站污水排放已经进行过滤沉淀;四是确立河长制实施方案,并进行河道清理和巡逻工作。
(14)针对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了宣传、巡察,镇政府成立了专班队伍按排班表进行宣传、巡查,村(社区)由包保责任人在所包保区域进行宣传、巡查,并逐户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二是对包保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当事人训诫罚款。
(15)针对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镇分管负责领导、责任部门以及各村高度重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将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并予以落实;三是加大了资金投入,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各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设施的完善并提高环卫工人薪资待遇;四是通过镇村两级培训,各村卫生专干、环卫工人已熟练掌握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要求;五是通过村两委干部、环卫工人的宣传引导,村民开始逐步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来;六是通过加强人员管理保持公厕卫生,破损垃圾桶已更换。
8.疫情防控有所放松。
(16)针对重点场所防控措施走形式的问题。一是长期坚持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加强重点场所主体责任,建立巡查通报;三是日常巡查中加强宣传引导。
(17)针对重点地区人员摸排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副镇长对凤凰山村、仁泉村村书记、包片干部提醒谈话;二是长期坚持日常督导,压实责任;三是对日常巡查督导通报立即整改;四是压实镇村责任,强化思想认识。
9.法治建设推进不到位。
(18)针对安排部署不到位的问题。蜀山镇严格按照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和“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以及普法宣传工作。2022年以来,我镇多部门在辖区开展集中宣传、普法“六进”等活动21场次,制作大型法治宣传广告牌2块,宣传栏18块,发放各类法治相关内容一封20000余份。
(19)针对学习研讨不到位的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作为重要议题纳入到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已开展学习1次。
(20)针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法治政府行政执法法律知识测试,提高政府干部的法治观念;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三是听取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10.粮食安全责任落实不力。
(21)针对学习贯彻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议题纳入到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已开展学习2次;二是及时在党委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已开展学习1次;三是各村(社区)已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最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
(22)针对“非粮化”排查摸底不精准的问题。一是对“非粮化”进行了多方面宣传;二是对业务人员开展了专业培训并重新摸排,与自规部门积极对接,填写了摸排表。
(23)针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是完成了高标主干渠道和抗旱主干渠道的清淤疏通;二是制定了蜀山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11.村级“两个计划”管理工作与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存在差距。
(24)针对工作推进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已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等途径扩大宣传;二是拾联村、杨桥村及时咨询党员群众关于“两个计划”意见并召开座谈会,补充相关资料及会议记录;三是召开两委会并学习蜀山镇村级财务制度,今后编制村级“两个计划”前及时咨询党员、群众意见召开座谈会等,规范编制程序;四是已对各村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开展2次督查检查,推进平台建设。
(25)针对信息公示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党委副书记对德和村党总支书记、苏疃村党总支书记、白湖村党总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已督促德和村、苏疃村、白湖村将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相关信息更至最新;三是已对村(社区)党务、村务、财务进行2次检查,制定问题清单并已完成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乏力方面
12.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26)针对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的问题。一是任命蜀山镇纪委副书记,充实了镇纪委力量;二是配齐蜀山镇纪委工作班子,保证了日常监督执纪。
(27)针对纪检监察责任传导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2022年蜀山镇年度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实施情况纳入其中;二是已要求村(社区)观看警示教育片,将警示教育开展常态化。
13.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不力。
(28)针对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已将群众举报线索及上级部门转交线索梳理归档,并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说明;二是已对镇村进行3次督查检查,并对村(社区)开展作风建设督查。
(29)针对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的问题。及时对前4轮巡察反馈的5件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目前已经给予诫勉1件,拟诫勉1件,已立案2件,还有1件正在初核中。
14.日常监管流于形式。
(30)针对机关效能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党委副书记已对计生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镇纪委联合镇督查室不定期对机关干部及镇直驻镇单位、村(社区)效能建设进行明察暗访,对迟到、早退、串岗和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情况在机关微信工作群中进行通报,目前已抽查3次,未发现早退、串岗、擅离职守等情况。
(31)针对村务监督形同虚设的问题。一是已对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记录进行2次检查,德和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已更新,黄姑社区、关河村村委监督履职记录已更新;二是制定了蜀山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汇报制度。三是已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了1次培训。
15.为民服务存在短板。
(32)针对“四送一服”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企业包保联系人已落实季度走访的工作要求;二是企业反映的问题及诉求均得到妥善解决。三是企业对此工作机制表示满意。
(33)针对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一是组织委员对苏疃村党建专干、苏疃村文书、新安村文书、凤凰山村文书、仁泉村党建专干、百胜社区文书、黄姑社区党建专干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相关村删除隐私信息,进行了重新公示;三是对业务不规范的村(社区)进行了工作指导;四是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高了党建业务人员业务水平。
16.低保审核把关不严。
(34)针对低保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镇党委副书记对副镇长等5人进行集中谈话。二是2022年12月6日,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各村(社区)民政业务人员开展低保政策专项培训,提高了村干部思想认识及业务能力。三是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份,开展新一轮城乡低保复核工作,截止1月31日,共复核城乡低保1234户1837人,动态调入35户56人,动态清理27户53人,其中对巡察反馈的3户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复核,情况属实,于9月上旬将该3户低保对象清理出保。四是进一步完善我镇城乡低保动态监测机制,及时调整蜀山镇城乡低保及特困审批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做到村强化摸排力度,镇民政办严把审核关,镇领导小组严把审批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17.资金资产管理问题频现。
(35)针对资金管理不严库存现金及往来款余额过大的问题。一是完成财务制度培训学习,提高村级干部能力和业务素质,组织黄姑社区两委人员学习镇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分类梳理村社区欠款、个人借款等账面现金款,规范市场瓦工的工资标准,督促其今后用工必须要按市场标准执行。
(36)针对资产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已完成湖东、黄姑社区和蜀山镇政府2019年11月购置电脑、打印机补记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
(37)针对村级账务账实不符的问题。一是完成财务制度培训,分类梳理黄姑社区历史单据;二是进一步实际盘存抵库白条明细账务,黄姑社区已提供历史现金单据,账实已相符。
18. 财务管理亟待规范。
(38)针对票据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更新小工费报账模式,及时开具税务发票;二是加强财务制度培训学习形成规范。
(39)针对付款依据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完成财务制度培训学习,石岗村及时提供付款依据,已补齐相关合同;二是已完成双泉村、杨桥村改厕提升工程的实付金额与验收合格户数不一致部分资金退还。
(40)针对费用报销不合规的问题。一是蜀山镇召开专学习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会议,加强培训力度,把财务管理知识、财务报账有关规定纳入理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蜀山镇召开财务座谈会,强调租车费用、零星购买办公用品费用缩短报账周期,及时办理结账;三是蜀山镇召开关于定点采购事项会议,研究定点采购事项;四是蜀山镇目前正在收集机关干部信息,统一办理公务卡;五是自巡察整改以来,蜀山镇规定使用徽采商城平台集中统一采购。
19. 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不够坚决。
(4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镇党委副书记对党政办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找出原单据并改正;三是为加强财务报账理论、业务学习,蜀山镇定期召开财务管理、财务报销等相关培训共5次。
(42)针对虚假列支的问题。一是按照财务制度规范维修保养费用支出附件整改;二是加强财务制度培训学习形成规范。
20. 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
(43)针对项目工程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审查相关材料;二是进行进行了招投标制度的相关学习;三是完善了我镇的招投标制度。
(44)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补充相关材料;二是进行了招投标制度的相关学习;三是完善了我镇的招投标制度。
三、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欠缺方面
21. 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45)针对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一是组织委员对拾联村计生专干、石岗村村委、白湖村计生专干、白湖村民兵营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制定了《蜀山镇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建设量化评分细则》,严格按照细则对村展开考核;三是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高镇党建业务人员水平;四是党建指导员赴村指导工作,协助相关村开展工作。
(46)针对村居班子战斗力不强的问题。一是组织委员对仁泉村副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完成2022年软弱涣散村整顿工作,村级党组织力量有所提高;三是招录8名村级后备干部,5名后备干部充实到村“两委”队伍中,5名村“两委”同志职务有所调整;四是多种形式对17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培训,提高了村负责人综合素质。
22. 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47)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委员对组织干事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机关支部支委会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了落实,为“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提供保障;三是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按正常规定开展。
(48)针对主题党日开展不正常的问题。一是组织委员对双泉村党总支书记、新安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制定了《蜀山镇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蜀山镇关于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方案》;三是17个村(社区)制定2023年“党员活动日”安排计划;四是对机关支部2022年党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均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活动。
(49)针对双重组织生活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制定了《蜀山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二是组织委员对白湖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组织干事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对蜀山镇各支部2021年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自查,均按照要求进行开展;四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召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
23. 党员管理不到位。
(50)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委员对组织干事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对2023年蜀山镇各支部党费进行重新测算,对缴纳不足的党员进行了补缴;三是镇党委对2022年各支部上缴的党费进行公示。
(51)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委员对苏疃村党建专干、湖东村党建专干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制度,提高流动党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摸排各支部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长期脱离组织、“失联”状态党员,正在积极联系,并按照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52)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委员对组织干事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对机关支部巡查反馈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已进行整改;三是完善了党员发展流程,按流程对入党程序进行规范;四是对各村(社区)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党建业务人员业务水平。
24. 干部任用存在不足。
(5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档案材料管理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党委副书记对组织委员、组织干事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对机关人事业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能力;三是对2022年镇村两级干部选拔任用档案材料进行统一备案、管理、存档。
(54)针对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委员对党政办副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组织了业务人员培训,撰写培训心得;三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25. 审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55)针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梳理出白条账面清单,相关追回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二是已加强对相关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未产生新的白条抵库问题。
(56)针对虚假整改不认真的问题。一是镇党委副书记对仁泉村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蜀山镇村共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9次;三蜀山镇制定了会议及发文管理制度,有效整治“文山会海”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6980011;电子邮箱wwxssz69800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