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无为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无为市教育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
《规定》明确了监督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人事调整、评优考核、建设采购、资产处置、收取费用、大额支出、培训考察、招生分班等敏感问题和涉及广大师生利益的问题。
《规定》要求加强决策程序监督。重大事项要完善议事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做好监督审核工作,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学校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重要事项,须由所在纪检监察室签署意见。对违规决策问题,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规范学校各项工作,防止决策失误。(驻市教育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