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为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4 17:15    来源:无为市纪检监察网  

聚焦监督专责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无为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7日)

黄汇文


我代表中共无为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芜湖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在刚才第一次大会上,市委书记奚南山作了讲话,就深入学习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无为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一)坚守政治定位,持续压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召开常委会会议2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9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中央纪委领导来无宣讲精神,把握核心要义,立足基层实际谋划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专题读书班,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形势政策报告以及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为民服务解难题”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初心使命。领导班子及成员共检视问题123个,制定整改措施133项,出台制度6项,形成调研成果报告8篇。协助市委加强对全市主题教育的督查指导,督促170余名市管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责追责等情况逐项作出说明或检查。

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政治责任落地落实。积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化运用“三查三问”监督机制,紧紧围绕污染防治、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大任务部署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切实发挥政治导向和监督保障作用。狠抓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督促整改,强化党委(党组)责任担当和履职能力。

紧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问题全面整改。对牵头的三个方面16项整改问题,确定整改措施59条,建章立制7个,修改完善工作流程5项,全部完成整改。

(二)坚决纠治“四风”,持续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查摆问题318个,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问责51人,通报典型问题13期。开展并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集中治理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等突出问题,查处相关问题8件,处理15人。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增效年”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基层减负年”精神,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坚持常态监督和督查抽查相结合,开展专项检查12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件,处理67人,党纪政务处分62人,通报曝光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套取资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典型案例4批9起。

(三)紧盯重点领域,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结合主题教育“7+2”专项整治和集中治理,专项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牵头单位查摆并整改完成问题50个,先后公布2批专项整治成果。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4件,党纪政务处分117人。严肃查处教育医疗、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18件,处理118人。

深化拓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办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52件,处理11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6人,并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直查直办,坚决拔除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查结问题线索105件,党纪政务处分26人,第一种形态处理2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四)强化政治巡察,持续发挥“利剑”作用

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稳步推进全覆盖,开展4轮常规巡察、3轮交叉(提级)巡察和2轮“回头看”,巡察24个单位、8个镇和156个村级党组织,发现问题864个、线索260个,第一种形态处理39人,党纪政务处分21人,问题整改完成率95%,全市党组织巡察覆盖率达87%。

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监督检查,对55个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119个被巡察单位开展整改评估检查,发出提示单、督办函72份,责令2个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整改有效落实。

加强规范化建设。充实巡察工作力量,建立巡察人才库。编印工作手册,规范巡前、巡中、巡后工作流程,形成巡察工作制度“闭环”。构建标准化规范化巡察档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巡察工作水平。

(五)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持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增强监督主动性有效性,协助市委出台加强日常监督暂行办法,通过参加指导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抓实近距离日常监督。在芜湖市率先完成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分类处置、及时办理460件检举控告,全面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信访监督。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成干部提拔使用、代表委员提名及评先评优廉政把关1.1万余人次,提出暂缓或不宜意见12人次。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80人次,分别占比77.4%、16.4%、2.0%、4.2%。出台实施办法,探索做好党员干部受处理“后半篇文章”,增强监督实效。协助市委制定实施帮助干部澄清正名若干规定,旗帜鲜明支持干部担当作为。

强化精准问责。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问责条例》,实事求是、审慎稳妥,既从严问责,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以问责促进担当、激励干事创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36个单位 53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

(六)统筹推进体制改革,持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稳步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持续巩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向各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各村(社区)监察工作信息员配备到位。强化业务指导,提高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镇村有力延伸。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作用,调查处置信访件和问题线索61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第一种形态处理29人。

强化派驻监督。完成新一轮派驻改革,调整设立派驻机构13个,派出机构2个,实现对54家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各派驻机构全年处置问题线索392件,立案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开展作风建设等监督检查229次,提出建议或整改意见313条。

规范工作流程。认真贯彻落实《规则》《规定》,制定我市监督执纪执法操作流程,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重视办案安全和保障,完善“走读式”谈话和应急处置等制度,加强看护队伍建设。

(七)深化标本兼治,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零容忍惩治腐败。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561件,处置问题线索1369件,立案312件,结案3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3人,采取留置措施14起,移送司法机关8人。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定期召开会议,相互通报移送问题线索、强化办案协作、共享涉案信息,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共移送问题线索159条,立案82件,党纪政务处分62人,占立案总数26.31%。

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通报5批11起16人。有效运用身边人身边事,编制廉政教育资料、拍摄警示教育片,进一步丰富方式和内容,增强纪法教育效果。

(八)坚持从严从实,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落实落细政治建设责任。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带头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把政治标准和要求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突出机关党支部政治功能,坚持学、研、查、改一体推进,强化党员党性锤炼,增强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质效。全面整改巡视巡察纪委反馈问题,强化政治责任落实。

提升干部履职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员培训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业务专题培训,组织专题测试。注重实干导向,强化实践锻炼,不断配强培优干部队伍。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注重抓早抓小,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25人次。及时有力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灯下黑”。优选聘任首批10名特约监察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一年来,我们履职尽责,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同时也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始终保持冷静清醒,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动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甚深、敛而未绝,必须始终保持“打持久战”的定力和“打攻坚战”的信心;少数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还不够到位,行动不够自觉,有的重点领域仍然问题多发易发,必须以强有力的追责问责解决责任虚化、空转、掉链等突出问题。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我市建成长江经济带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强四好”现代化新兴滨江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定不移深化政治监督,自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要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修炼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切实贯彻落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各项要求,深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首要任务,紧盯关键问题、关键领域、关键少数、关键节点,强化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督促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二)坚定不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确保脱贫攻坚成果成色足、质量高。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一步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作风深化年”活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守重要节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性变异问题,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三)坚定不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持续提升体制改革效能。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下级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述职制度,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制度,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完成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

深化基层体制改革。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能力。继续深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着力发挥镇纪委(派驻监察办公室)、办案协作区等监督作用,着力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增强基层治理效能。

(四)坚定不移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着力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协助市委认真落实省委出台的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防范化解镇村两级“一把手”违纪违法风险。

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探索建立日常谈心谈话机制。实事求是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

(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推进完成巡察全覆盖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完成十四届市委巡察全覆盖,重点围绕扶贫领域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巡察,切实发挥利剑作用。

切实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不断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一套系统规范有效管用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利用好巡察管理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巡察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整改成效评估,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建立健全纪委监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在督促整改工作上的协作机制,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

(六)坚定不移减存量遏增量,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凝聚反腐合力,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建廉政宣讲小分队,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开展宣讲,推动廉政党课宣讲在农村、在基层产生强大“廉能量”;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今年,省委决定在去年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在全省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全市纪检监察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协助党委(党组)以新的举措和办法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一)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在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上受警醒。聚焦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对十九大以后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二)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照省委指出的“八重八轻”,坚持“四查四看”,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虚假性的具体表现,加强分析研判,尤其是要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对脱贫攻坚中搞“政绩工程”“堆盆景”“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再对照、再检视,确保把问题排查全、症结剖析透。

(三)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督促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协助市委制定实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面、负面清单,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四、聚焦高素质专业化要求,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本领,切实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一)抓好模范机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带好头。

(二)切实提高履职本领。深化全员培训,推进专业化建设。加强学习调研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三)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

同志们,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是我们的重大政治责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把我市建成长江经济带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强四好”现代化新兴滨江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