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时间:2020-02-09 10:25    来源:无为市纪检监察网  

无为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纪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推动各镇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强部署,精准监督检查。坚持立足岗位职责,协助无为市委把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将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重要政治责任。在第一时间,会同市督查室、组织部、“两办”、卫健委组成联合督查组,并在机关成立由23人组成的两个督查组,由常委班子成员带队,每天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赴各镇各责任单位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及通告的落实情况。全市各镇纪委及派驻(出)机构闻令而动,均及时成立监督检查组,深入村组一线监督指导,明查暗访,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监督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

严纪律,推动工作落实。印发《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防疫工作有效开展。聚焦关键领域、关键部门、关键环节,着眼“监督的再监督”,重点围绕各监管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实施有力监督,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确保令行禁止,带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无为市纪委监委查处1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因不服从防控工作管理,给予记过处分。

2020年2月5日,无为市水务局石涧纯疃排灌站职工(事业编制)魏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来到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检查卡点,此卡点的疫情防控人员要求其停车登记,魏某某在没有佩戴防护口罩的情况下,拒绝登记并强行驱车闯卡,防控人员上前拉住魏某某所驾电动三轮车驾驶室旁的玻璃窗,致玻璃跌落在地摔碎,魏某某遂下车上前推搡辱骂工作人员赵某。返回途中,在经过此卡点后又下车辱骂并威胁疫情防疫人员。身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应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的各项规定,但其却不予配合,造成恶劣影响,受到行政拘留七日(正在执行)和记过处分。

建机制,增强工作效能。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日通报、情况反馈、问题整改、纪检监察干部疫情期间出行及健康信息日统计等机制。每日汇总梳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情况,无为市纪委监委先后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督查报告11期、全市镇纪委派驻(出)机构履职情况汇总10期。及时反馈督查发现的问题,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先后责令建议相关责任单位和党委(党组)整改问题96个,以有力监督持续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无为市纪委监委)